焦作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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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当时,由道清铁路监督局长程世济兼任校长。不久,改由河南省驻矿交涉员周振先兼任校长。

私立焦作工学院

1929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法律,对我国新的高等教育制度做了规定:高等教育机关分为大学、独立学院、专科学校和研究院(研究所)四种;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须具三个学院以上者,才能称为大学。不足三个学院者称为独立学院。因此,福中矿务大学改为私立焦作工学院,成为全国的私立独立学院。

1931年中原公司再聘张仲鲁任校长。他到校后,同张清涟、任殿元、马恒员、王冠英等教授精心策划,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和改进,使学校走上了扩充时期。首先,将学校校名改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3年,教育部员来学校视察,给学校以“不失为海内办理成绩较良的工校之一”的评价。其次,建立起学校的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走上了“有章可循”的正规。其三,增设土木工程科。至此,学院设两科四系,即采矿冶金科的采矿系、冶金系;土木工程科的路工桥梁系、水利系。其四,筹措经费,扩建校舍,增添设备,使得学校得以蓬勃发展,成为建校以来的鼎盛时期。

1933年,张仲鲁改就河南大学校长,焦作工学院校董会聘请张清涟接任院长。此时,中原公司和福公司在焦作正式成立中福两公司联合办事处。但是由于中福公司管理不善已无力担负焦作工学院办学经费,准备将焦作工学院移交河南省接办。1934年蒋介石委派我国著名地质学家翁文灏为河南中福联合办事处整理专员。翁文灏和中福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学家孙越崎认为焦作工学院是我国的矿业高学府,担心学校如果被地方接办,经费可能没有保障,力主公司调剂经费继续好这所矿业高等学府。于是,他们重新修改并重新颁布了《河南中福煤矿整理办法》十条。规定:“焦作工学院和中小学没有移交省县接管,教育经费仍有中福煤矿支付。”中福公司经过翁文灏、孙越崎大刀阔斧的整理,实现了开创了中福公司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中福煤矿的起死回生,为焦作工学院提供了充足的办学经费.进入了持续发展时期。

1937年7月7日,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日军于10月14日攻占豫北重镇安阳,焦作工学院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此,中福公司总经理、焦作工学院校董会董事长孙越崎“以董事长的地位身份也要求焦作工学院将全部设备、仪器、图书、标本和实习工厂的机床等教学用具,连同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并迁往西安。”11月抵达西安后,选定临时校舍于西安端履门,并借用西安陕西省立高中部分教室及西安机械厂部分房屋恢复上课。

1938年,日本兵临西安。于是焦作工学院决定再迁甘肃天水。同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长陈立夫宣布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与国立东北大学工学院及私立河南焦作工学院合并改组为国立西北工学院。”

1938年8月10日,国立西北工学院筹委会在陕西固城考院组成。经研究,并经教育部批准,院址设在陕西省城固县古路坝意大利天主教堂内;确定张清涟兼任总务主任;设土木、矿冶、机械、电机、化学、纺织、水利、航空等八个系,其中土木系以东工、北洋、焦工之土木系合组,矿冶系以北洋、焦工之矿冶系合组;在领导体制上,决定实行院长制。

经过紧张筹备,国立西北工学院于1938年孙中山诞辰纪念日举行开学典礼。西北工学院集中四校的师资、办学经验和优良传统,建立起学科比较、师资队伍雄厚、西北的高等工程学府,开了西北高等工程教育的先河、四校的溶合不是形式的联合,而是以新的办学实体出现在我国大西北,成为抗日战争时期以至后来国家培养高等工程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

校旗、校徽

1934年秋,焦作工学院制定了校旗和校徽。校旗以红色为底,中间为铁锤矿斧和铁道图案;校徽为圆形,外圆为蓝底白字,上书“私立焦作工学院”七字,底部正中有一白色五角星,内圆以红色为底,中间为铁锤矿斧和铁道图案。校旗和校徽均象征焦作工学院是一所为煤矿和铁路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高等学府。

校歌

校歌由教育家李敏修作词,张洪岛谱曲。歌词写道:

太行之阳河水东,

莘莘学子救国重劳工。

源深流自远,

物阜民用丰。

山葱葱,

水溶溶,

努力,努力!

行健天同功。

校歌歌词朴实简练,曲词庄重典雅,充分反映了焦作工学院的莘莘学子自强不息、努力学习的远大志向和“救国重劳工”的爱国、进步的优良传统。

抗日战争胜利后,合并组成的西北工学院的四所院校积极筹备复校。焦作工学院校董和毕业同学立即成立了私立焦作工学院复校委员会。1946年7月26日,经国民政府教育部和河南省政府批准与拨款,私立焦作工学院在河南洛阳关林复校,张清涟复任院长,并分期收回了借给西北工学院的部分图书、仪器。复校时,有教职员27人。11月18日,张清涟院长在复校后的次纪念周上作报告,回顾了学院的悠久历史、经济状况、校舍建设和毕业同学对国家的贡献,希望同学“提起精神,创造青出于蓝的新牌子”,建设新焦工“。1943年,机械系合并于西北工学院。同年8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强渡黄河,逼近洛阳。10月6日,焦作工学院又迁至河南郑州河阳街灾重教养院为临时院址,学校陷于艰难困境。9月,焦作工学院根据教育部“积极组织师生尽快南迁”的训令,再迁江苏苏卅平江路积谷仓,只有半数学生随迁。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胜利横渡长江于4月27日解放苏州。接着,华东人民政府财办工矿部长、焦工校友柴化周代表人民政府接收了焦作工学院,遂改为国立焦作工学院。5月,根据华东人民政府财办工矿部的决定,焦作工学院高年级部分学生到淮南煤矿和贾汪煤矿现场工作。从此,在旧中国历经坎坷的焦作工学院获得了新生。

国立焦作工学院

飘泊苏州,饱经磨难的焦作工学院师生在欢庆解放的同时,殷切盼望尽快回到焦作办学。1949年5月5日,焦作工学院致函中原人民政府呈请学校归属。随后,华北人民政府作了批复,指示“焦作工学院可搬回焦作办理,受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领导,该校教育方针应着重培养矿业人才。”并指出“你校名称今后暂定为‘焦作工学院’,在正式名称未确定前,仍暂用旧铃印,注明暂用为盼。”9月2日,焦作工学院师生乘车北上,迁回焦作工学院原址恢复上课。至此,由私立焦作工学院改为国立焦作工学院,经费由教育部拨给。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院发出政秘字141号令,决定将焦作工学院拨归燃料工业部领导。至此,燃料工业部正式接管了焦作工学院。

新中国成立后,对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进行了调整。

1950年3月11日,燃料工业部决定将设在峰峰矿区新开办的华北煤矿专科学校并人焦作工学院。3月16日,教育部下令将焦作工学院冶金系师生并入沈阳工学院(今东北大学),并调张清涟院长任沈阳工学院冶金系主任。同年10月,张清涟院长服从国家决定,在全院师生的热情欢送下,带领冶金系全体师生愉快地到沈阳工学院。

1951年2月,根据燃料工业部指示,焦作工学院整体搬迁天津,改名为中国矿业学院。

焦作工学院主体搬迁后,根据燃料工业部的决定,

1951年初,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从北京迁来在原焦作工学院校址办学。

1953年夏;根据燃料工业部的决定,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再迁北京,中南煤矿工业学校从江西萍乡迁来焦作,定名为燃料工业部焦作煤矿学校。

1955年7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撤销燃料工业部,成立煤炭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焦作煤矿学校遂改为煤炭工业部焦作煤矿学校,继续为煤炭工业培养工程技术人才。

中国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学

1950年,焦作工学院主体搬迁天津,更名为中国矿业学院,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为任院长。

1952年,清华大学、原北洋大学和原唐山交通大学的采矿系调整到该校;

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

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

1970年,学校从北京搬迁到四川省合川县,改称四川矿业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迁到江苏省徐州市重建,恢复中国矿业学院的校名,并于同年再次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高校之一。

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改名为中国矿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焦作工学院原址建校,定名为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了恢复国民推济和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为适应煤炭工业建设,

1953年8月,中南煤矿工业学校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的指示,从江西省萍乡县(今萍乡市)迁到河南省焦作矿区,改名为焦作煤矿学校。

1956年,由于煤炭工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奇缺,中共河南省委、省人委决定重建焦作工学院。定名为焦作矿业学院。

1958年5月,中共焦作市委根据省委指示,研究筹建焦作矿业学院的问题。在中共河南省委、省人委和中共焦作市委的积极关怀和领导下,焦作矿业学院于1958年8月正式成立。

1995年,焦作矿业学院恢复焦作工学院校名,2004年更名为河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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